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三编 审 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速裁程序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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