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四编 执 行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Copyright ©2025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