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修订)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2008-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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