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

2009-11-04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9〕14号
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书确需引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无法选择适用的,应当依法提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做出裁决,不得自行在裁判文书中认定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Copyright ©2024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