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案件预防与管理

2020-12-07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给社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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