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九条

2017-01-01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3号 河北省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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