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期间、送达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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