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回 避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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