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第七条

第一章 会员

2003-09-26 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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