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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