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三编 审 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Copyright ©2025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