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十条

第二章 工资支付

2016-09-29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广东省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用于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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