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六条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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