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1990-01-01 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国函【1989】65号 批准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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