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一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2018-12-29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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