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2021-12-01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广东省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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