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第三编 审 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2018-10-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55号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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